河南工程学院关于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结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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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04-15

河南工程学院关于

 

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精神要求,为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锻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我校将组织开展202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立项申报及2020年立项的大创计划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大创计划立项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别

大创计划实行项目式管理,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大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学校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新训练项目分为创新重点项目和创新一般项目。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创新训练重点项目和创业项目推荐参加国家级和省级遴选。

(二)项目要求  

1、项目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或实际应用价值,主要包括理论研究、技术研究,以及其他具有研究价值的项目。

2、项目选题具有创新性、应用价值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主要包括发明创造、制作与创作设计,以及其他具有创业应用价值的项目。鼓励学科交叉与联合。

3、项目以解决科学、技术、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领域的具体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和方法创新为主要目的,以实验为主要手段,目标明确,思路新颖,难易适度,创新性强,研究方法科学、可行。鼓励支持学生大胆创新,包容失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教育文化。

4、正常的实验实践教学内容和教师的科研项目(或子课题)不得作为大创计划申报立项;各学院也可从符合申报条件的开放实验项目中择优推荐。

5、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不得超过两年。

(三)申报条件  

1、凡学校成绩优良、学有余力、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基础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可自愿申报,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只能参与一个项目。

2、项目负责人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2019级学生,限1人。

3、每个项目团队由成员稳定的35人组成(包括负责人),参加成员应有明确分工;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  

4、每个项目应配备一名学术造诣高、有创新经验或成果、热心创新创业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每名教师同一学年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的指导;鼓励企业人员参与指导或共同担任导师。

(四)申报立项程序  

按照学生申请、学院遴选推荐、学校经评审择优资助的工作程序进行。  

1、学生申请

各项目团队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或《河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表》(附件3),《河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4),相关支撑材料集中附在申报表后。“项目编号”暂不填写,由学校统一编号。

2、学院推荐

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学院申报的大创计划进行评审公示,择优推荐,按评审名次排序报送。指标将根据“十三五”期间各学院国家级、省级立项数量和互联网+大赛组织情况给予适当倾斜,具体推荐指标见附件1

3、学校评审立项

学校大创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拟立项校级大创计划30-40项。根据教育厅分配名额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大创计划。

    4、学校大创计划领导小组对立项的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创计划按《河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河工院招就〔2019224号)有关规定进行经费资助支持和监督管理。

(五)材料报送要求

    1、各学院将推荐项目的电子版申报材料统一打包,学院总文件夹命名方式xx学院2021年大创计划申报材料”;将推荐项目信息表汇总后命名为“xx学院2021年大创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

    2请各学院在430日前,将电子版的项目信息汇总表及项目申报书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信箱:gcxm2017@126.com,纸质材料盖章后一式二份报送至西校区创新创业中心西侧二楼B207室,以上材料均A4纸打印,左侧装订。

二、2021大创计划结题验收工作

    我校对2020年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创计划进行结题验收,大创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一)结项要求

1、国家级项目至少发表2CN期刊论文,省级项目至少发表1CN期刊论文。

参加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项目,在SCIEI、中文核心等级别刊物发表论文或获得相关专利,且学生排名在前三之内的,优先考虑。

    2、撰写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1份,同时提供1个以上下列研究成果:实物成果、专利、获奖、模型、软件、设计图纸等;

    3、创业训练项目还需提供不少于5000字的商业计划书;

    4、创业实践项目应提供开发出的产品或者服务,及开展创业实践活动证明材料;

    5、所有成果必须包含参与大创计划的学生姓名,所有发表的论文和成果必须标注大创计划名称和编号,否则结项时不予认可。

(二)结项材料清单

    1、《河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表》(附件5

    2、研究报告

    3、论文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

    4、实物成果、专利、获奖、模型、软件、设计图纸等其他支撑材料(实物提供照片;专利证书或获奖证书提供复印件等)

5、其他成果材料

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报数据采集表(附件6)

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成果登记表(附件7)

8、河南工程学院大创计划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信息汇总表(附件8)

    前五项按以上顺序提供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材料为一式一份。所有材料纸质版在510日前报送西校区创新创业中心西侧二楼B2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cxm2017@126.com。论文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三)结项网上申报

    项目负责人在2021518日前登陆“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平台” (网址http://dcjh.haedu.gov.cn/)在线提交结项材料。

    三、相关要求  

    1立项申报团队同时须报名参加当年的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大创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有条件的学院可根据情况组织学生申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2、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应及时组织项目组成员利用业余时间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任何人(包括指导教师和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 

    3、项目组应按时完成季度报告、中期检查等阶段性汇报,对工作不力和因主观原因造成项目停滞不前或进展缓慢的,学院应及时给出整改建议,对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没能达到要求的项目,学校可终止项目研究,并列入学校大创计划黑名单,相应学生和指导教师三年内不得再申报或参与该类项目。

    4、项目信息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确需变更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学院形成调查报告并提出意见,经学校大创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审核批准。项目进展到中期之后,原则上不得变更任何信息。

    5、对在项目申报过程中,经查实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6、为保证大创计划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学院于2021419日前确定一名联系人,并将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发送给牛老师。

 

      人:牛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62509209

附件:

12021年度河南工程学院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指标

2、河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表

3、河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表

4、河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5河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表

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报数据采集表

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成果登记表

8河南工程学院大创计划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信息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1415

 

 

 

 

附件1

2021年度河南工程学院

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指标

序号

学院名称

推荐指标

备注

1

纺织工程学院

7

“三融一体”创新创业驱动中心

2

机械工程学院

5

“三融一体”创新创业驱动中心

3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4

“三融一体”创新创业驱动中心

4

计算机学院

4

“三融一体”创新创业驱动中心

5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4

“三融一体”创新创业驱动中心

6

服装学院

4

“三融一体”创新创业驱动中心

7

艺术学院

4

“三融一体”创新创业驱动中心

8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4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优秀

9

土木工程学院

4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优秀

10

化工与印染工程学院

4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优秀

11

理学院

3

 

12

材料工程学院

3

 

13

软件学院

3

 

14

管理工程学院

3

 

15

商学院

1

 

16

外语学院

1

 

17

会计学院

1

 

18

经济贸易学院

1

 

19

人文政法学院

1

 

20

国际教育学院

1

 

合计

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