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程学院关于举办2021年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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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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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程学院

关于举办2021年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同时为我校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遴选培育优秀项目,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河南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负责我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宣传、评审及推荐工作。副校长赵金安任组委会主任,成员由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团委、对外联络处、工程训练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院长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

2.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校内外教授、行业企业专家等组成,负责对参赛项目指导和评审工作。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7.参赛项目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8.参赛项目可选材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项目、创新实验项目、社会实践项目、教师指导学生参与项目获得成果、教师和学生共创项目等,获国家级省级或校级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必须参与本届大赛申报。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一)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3.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生(即2016年之后毕业,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5.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学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1.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组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五、赛程安排

大赛分宣传发动、院赛、校赛复赛、校赛决赛个阶段进行,各学院需按照工作部署提交院赛组织方案,并于4月23日前提交至大赛专用邮箱。大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2021年4月-5月)

各学院应针对本届大赛成立组委会、评委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工作。同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充分挖掘校友资源,精心准备,确保大赛顺利开展。各学院对本学院创新创业相关优秀成果进行系统梳理,同时对毕业5年内(2016之后毕业)成功创业的校友进行联系、动员,对照“互联网+”大赛参赛条件,积极组织团队进行项目申报。各学院项目申报数量不得少于“各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网上报名项目数量指标分配表(附件1)

(二)院赛选拔上报(2021年4月20-5月21日)

各学院组织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服务网的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微信公众号可进行赛事咨询。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我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期间大赛组委会将组织线上培训,各参赛团队经过培训,完善项目商业模式,修改《商业(创业)计划书》(格式要求内容模板参考附件2附件3)。

参赛团队根据大赛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南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项目申报表》附件4将电子版交所在学院。学院举行院级选拔赛,赛后对参赛项目按照成绩排序,并填写《河南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于5月21日前将附件5纸质版报送至创新创业中心B207,附件4与附件5电子发送至大赛专用邮箱(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不接收参赛团队提交材料)

(三)校赛复赛(64日前)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项目进行初审,初审后对入围项目进行培训后再进行复赛评审(根据项目团队提交的商业(创业)计划书进行评审),公布入围校赛决赛团队名单。

(四)校赛决赛(6月18日前)

决赛采取路演答辩形式。参赛队伍主讲人讲解商业计划PPT(5分钟,包括视频展示1分钟),评委提问、点评、打分(5分钟)。入围决赛团队将进入学校创赛训练营,择优推荐参加省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学校相关激励政策

校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并根据学院组织情况设若干优秀组织奖。获得省赛、国赛奖励,除按学校有关规定对参赛教师和学生团队奖励外,并在教师职称评定给与相应体现,在年终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和评先评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根据《河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及第二课堂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河工院教【2019】2014)的相关规定,学生参加比赛可获得相应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七、其他事项

1.“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是一项全校性的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各学院对大赛组织工作应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赛事的传动员、报名组织、项目培育、项目推荐工作,并为各团队提供相应的师资、场地、经费等保障条件,为学生参赛提供必要的支持。

2.项目培育是持续性工作,各学院应及时跟进督促指导教师认真指导学生完成产品或服务、市场调研、撰写商业(创业)计划书。学校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3.请各学院负责组织“互联网+”创新创业比赛的联系人加入QQ群(群号:217953266),便于赛事通知及交流。

八、联系方式

大赛有关事宜请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牛老师

联系电话:62509209

大赛专用邮箱:hngcxycy@126.com(此邮箱不接收参赛团队发送参赛材料)

大赛QQ群号①:548713572

大赛QQ群号②:1050703106

为确保通知到位,请各项目团队负责人加入QQ群,选择其中一个群加入即可。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织委员会。

 

河南工程学院

2021年418

附件1:

各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网上报名项目数量指标分配表

序号

学院名称

在校生人数

网上申报项目数量

1

化工与印染工程学院

1177

47

2

材料工程学院

687

27

3

纺织学院

1687

67

4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725

29

5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1314

53

6

服装学院

1985

79

7

机械工程学院

2586

103

8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1693

68

9

土木工程学院

1925

77

10

计算机学院

1136

45

11

软件学院

1420

57

12

理学院

820

33

13

管理工程学院

1610

64

14

商学院

1703

68

15

会计学院

2617

105

16

经济贸易学院

1395

56

17

艺术设计学院

1581

63

18

人文政法学院

1149

46

19

外语学院

1080

43

20

国际教育学院

2400

96

合计

30690

1228